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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实验中学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制度
作者:教科室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4 【字体: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科研部门的指导下,在校委会的决策和领导下,由教科室组织实施学校教育科学研究。

第二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从学校发展前进中的教育教学实际存在的问题入手确定研究主题,以应用型研究为主,努力落实教育教学研究在学校发展中的先导地位。

第二章  任务

第三条:制定教育科学研究计划,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指导和管理教育科研工作。

第四条: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研究任务,主动为学校提供教育改革的调查研究报告和信息咨询报告。

第五条: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教育理论和教育科研知识。合理组织全校教师分期、分批参加相应的业务培训;选送优秀教师参加高一层次的学习,努力做好骨干教师的选送和培训工作;做好各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考核计奖工作;加强继续教育落实管理力度,促使教师专业化发展;协助教务处组织落实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的教学评教活动;协助教务处搞好功能室的管理;利用校内外力量,建立学校师训的“自培”基地。协助工会搞好学习型组织建设。

第六条:深入实践,总结教育教研经验,指导教育研究,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升学校办学水平为目标,开展教育实验,推广科研成果。

第七条:加强教育科研课题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提高课题研究水平。

第八条:建立和健全教育科研的评估、督导和奖励机制。定期开展优秀科研成果的评奖活动,评选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第九条:办好教育研究专栏,组织校本教材编写,教育科研信息发布及组织学术交流活动,组织科技艺术节活动。

第三章  人员

第十条:校长为教育科研第一责任人,主管副校长主抓学校教育科研工作,教科室主任、教科室工作人员、学科组长、备课组长、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为专门教育科研人员,教育科研人员应努力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具备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和修养,具有实际研究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热爱科研事业,勇于实践,不断总结经验,提高科研能力。依托学科组、备课组开展教研工作。

第四章  措施

第十一条:学期初,学科组、 备课组须根据学校工作意见和教学教研计划订立学校学科教研组、备课组的教学研究计划,安排活动。

第十二条:每月召开一次学科组长、备课组长会议,每周举行一次教研组活动。每周一日教研活动做到定时间、定地点、定中心发言人,并做好教研记录,作为学科组、备课组考核的重要依据。每周一日教研活动时间安排,星期一语文学科组、星期二数学学科组、星期三英语学科组、星期四理综学科组、星期五文综学科组。

第十三条: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观摩课(研讨课),探索教学规律,推动教学改革。上课教师课前先说课,上完课后各教研组长要及时组织老师评课。

第十四条:教师要积极撰写教学专题总结或教研论文,鼓励教师向报刊或出版社投稿;协助教务处每学期召开一次教学教研经验总结交流会。

第十五条:要加强教学反思和案例分析,教师要从教材、教法选择、学情等方面进行分析反思,每学期每位教师撰写2500字以上教学反思或案例分析,把加强教学反思和案例分析作为自己专业成长的一个重要途径。

第十六条:加强外出学习人员的管理,接到外出学习通知要到教科室登记,教科室申请确定培训对象后通知培训者参加培训(不能履行教研任务者、每周一日教研活动无故缺席2次者暂缓确定为培训对象),培训者外出学习期间要有目标(结合本校实际写好培训总结),外出学习后要有效果(由教科室协助校办安排时间集中培训全体教师和本组教师,并将总结培训材料交教科室登记继续教育学分后到总务处报销培训经费)。外出学习省级培训者由校长批准,市级、地市级培训者由主管校长批准。对于不按要求者总务处将按学校制度规定不予报销培训费用。

第十七条:加强过程检查,主管校长、教务主任、教科主任轮流到各组参加每周一日教研活动,并对本次活动及时评价,作为教研组、备课组量化重要依据。推行教研成果排序、教研组、备课组量化排序、骨干教师量化排序,并将量化结果作为评优、表模、计奖的依据。

第五章  经费、奖励与成果推广

第十八条:学校保证教育科研的经费,及时提供充足的科研课题经费、科研成果奖励费、优秀成果出版费等各项必要的经费。

第十九条:教育科研成果与教师员工的升等晋级直接挂钩,对于公开发表的教育、教学、学科学术性科研成果、论文都予奖励。对于地区级以上科研项目,学校根据不同的情况给予相应的支持,对于省级以上奖励的教科研项目课题,学校对主持人和有关人员予以重奖。奖励标准:(1)国家核心期刊(CN刊物 )发表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案例、教育叙事、教学反思奖励1000元,国家级、省级、地市级正规刊物(CN刊物 )上发表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案例、教育叙事、教学反思分别奖励500元、300元、100元;在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市级、校级(广水市实验中学)正规教育教学网站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案例、教育叙事、教学反思等(凭网站通知或教科室登记证明)每篇分别奖励100元、60元、30元、20元、10元。(2)优质课、论文、案例、课件、教育叙事、教学反思在教研室、教科所、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评选中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200元、120元、8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120元、80元、60元,地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80元、60元、40元,市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60元、40元、20元。(3)辅导学生在教研室、教科所、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正规比赛评选中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80元、60元、4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60元、40元、30元,地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40元、30元、20元,市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30元、20元、10元。校级学科竞赛设辅导奖励要到教科室备案申请主管校长同意后方可进行,由学校颁发统一获奖证书便于计奖。(3)正式出版(ISBN出版号)教育教学专著者,每册主编奖励500元、副主编300元、参编者200元。(4)教科研项目课题获各级奖励,参照奖励标准(1)依效果1-2倍计奖.5)教育、教学、教研、管理受到上级表彰先进单位,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市级分别奖主抓处室600元、400元、300元、200元。同一成果不重复计奖,不同成果可以重复计奖,教研成果计奖以教科室登记为准。(6)教研成果计奖每学期由工会参与统计核发。

第二十条:加强教学科研成果的推广与应用,化个体优势为整体效应。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教科室。

本制度从20083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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